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通知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最终评定出2023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16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20日下午五点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0744-8326000
联系人:毛秀元
邮箱:34947493@qq.com。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