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全面客观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张家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张家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规定,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2021、2022、2023级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24年9月9日到10月18日
三、评选依据
各班依照《张家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张家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学生手册)
四、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申请者须符合学生奖励基本条件。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名额分别按照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5%、10%、15%评选。
五、工作原则
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六、评选程序
1、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团干部组成。
2、综合测评结果需在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并由测评工作小组审定无异议后将相关测评文件提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处,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二级学院审核无误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对各班评选结果进行核实,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最终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测评和评选工作的过程变成个人和集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找准对策的过程,变成教育引导和激励学生奋发成长的过程,切忌简单化,走过场。
(二)精心组织。各班级要加强制度宣传,工作开展之前要召开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张家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及《张家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
(三)规范程序。各班级要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班级测评和评选工作以小组集体评议方式完成,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要求公示的务必公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增强测评、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对审核出的不符合条件人选,取消其获奖资格后依次递补。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加强引导。各二级学院要把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要通过奖学金评选,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引导学生创先争优、全面发展。
(五)材料备案。各二级学院在完成测评和评选工作后,需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
张家界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1、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安排表。
2、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3、张家界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鉴定表。
4、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汇总表。
5、张家界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推荐表。
6、张家界学院优秀班级申请推荐表。
7、张家界学院文明寝室申请推荐表。
8、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