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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张家界学院 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与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

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与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心理素质方面的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心理工作者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特在学校开展2023-2024学年十佳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2021-2023级全体心理委员


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遵守校规校纪,未受纪律处分。

2.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满一年及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和二级学院的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

4.热爱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坚持保密原则,能够尊重班级学生的隐私。

5.能够与其他班干部紧密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6.班级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迅速地上报辅导员或学校心理老师,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评选程序

1.初审自愿报名或者他人推荐,推选人数为心理委员总数的15%,符合条件者提交《张家界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及个人工作材料(包括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及活动图片),将上述材料交给二级学院进行初审。

2.复审各二级学院填写《张家界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申请汇总表》,连同学生提交的材料(纸质版)于5月23日前一起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复审。

3.评定中心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定,确定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结果,并从中评选出“十佳心理委员”,公示表彰名单一周,若无异议,对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须真实,格式各二级学院统一。

2.基于《心理委员考核办法(试行)》中考核未达标的心理委员不得参评。

3.班级出现明显心理危机事件却未上报情况的心理委员不得参评。

4.有特殊情况不在本办法列举范围内的,由中心老师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酌情处理。



附件:1.张家界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2.张家界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汇总表


张家界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4年5月9日     


50702

文案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一审 | 吴蕥君

二审 | 蒋韵

三审 | 李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