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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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11-06

各单位、班级、寝室:

时至冬季,已进入用电防火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和防火工作,加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宿舍防火安全禁令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使用酒精炉、蜡烛、煤气炉或焚烧物品等;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烤炉(箱)、电熨斗、电饭锅、电火锅、电磁炉及其它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等。凡寝室存放有以上电器或物品的同学必须于11月8日(周五)前自行处理或销毁。

2、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私自安装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床上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充电;严禁私自拆卸、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破坏宿舍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线。凡存在有乱接电线现象的,必须于11月8日前自行清理,有困难的可以找后勤水电班帮忙解决。要求辅导员在11月10日(周日)内完成对所有寝室的相关检查。

3、严禁破坏宿舍楼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安全逃生标志、应急灯、楼道灯、消防安全宣传和器材使用说明标志等)。

4、严禁在宿舍无人状况下继续使用电源设备;不得在无人状况下给电器通电;不得在晚上睡觉后给手机、平板、电脑通宵充电;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各种用电设备(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晚上就寝时关闭饮水机电源。

5、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有效;注意宿舍内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宿舍和楼道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杂物、垃圾、停放自行车及电动车充电等,寝室的垃圾要自觉、及时地带下至一楼,确保楼内卫生整洁和消防安全。要求后勤保卫处安排工作人员在11月10日内完成对所有宿舍的相关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学院“一把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学院的要求和规定认真研究、部署本学院的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要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领导班子要经常下寝检查、走访,确保学生安全维定大局。

2、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学习本通知的要求,强调宿舍用电及防火安全事项,签订《学生宿舍用电和防火安全保证书》(附1),做好班会记录。

3、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开展批评教育,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平时要通过班会、谈心谈话、下寝走访、网络微信通知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4、学生宿舍自管会要将宿舍用电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动宿舍网络化管理设立的四级网格员的作用,打通安全信息收集与反馈渠道,细化安全教育宣传、检查督查、公示反馈、主题活动等工作,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5、寝室长作为寝室的主要责任人,要积极担负起维护寝室安全工作的重任。要安排好安全、卫生值日,提醒同学们加强安全防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违规用电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要发挥宿舍管理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向辅导员或层长反映寝室各类问题、困难和情况。

6、自11月11日起,学院学生工作处和后勤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宿舍用电和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和抽查,如发现仍有违犯本通知禁令规定的学生,将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追究有关辅导员和二级学院的责任。对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特此通知。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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