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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3年“武陵学子”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根据《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学院奖励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武陵学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武陵学子”奖学金为学院设立的最高个人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评选比例为大二4‰、大三6‰、大四8‰,大一学生不参评。评选条件综合参考学习成绩情况、“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情况、科研创作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各类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等方面。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积极乐观,为人正直诚恳、懂得感恩、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在上一学年中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秀,评奖学年获得过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5.积极参加专业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6.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7.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担任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者。

(2)获省级以上(含省级)表彰或奖励者。

  (3)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者。

三、奖励金额和奖励要求

1.“武陵学子”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每年每人3000元。

2.学生要提交的材料:①个人申请书、②审请表、③其它支撑材料

3.各学院需上交材料:评选“武陵学子”奖学金汇总表(Excel形式),“武陵学子”奖学金发放信息表(Excel形式)、评选小结。

四、评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二级学院评选小组,经各专业、各班级民主推选评议,然后由该学院评选小组审核通过确定该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公示。

2.2023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将学生奖励材料一并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望岳楼1305)。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整理、审核奖励名单及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监督及检查

1.各学院在整个评选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分配的名额及标准执行,不得将名额交换、资金拆分,杜绝该奖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

2.获奖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行为,将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取消奖励资格,并收回奖励经费,同时按学院相关条例予以纪律处分。

六、名额:名额分配

序号

院系

评选名额

合计

 大二

大三

大四(专升本)

1

理工农学院

4

4

7

60

2

经济管理学院

3

3

7

3

医学院

1

1

8

4

文学院

2

5

5

5

艺术学院

1

2

4

6

马克思学院

1

1

1

7

通识教育中心

0

0

0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吉首大学张界学院“武陵学子”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年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武陵学子”奖学金汇总表.docx